e租宝案已经过去两年半的时间,许多受害者都在焦急的等待法院资金清退的消息,今天希财君就给大家带来e租宝2018年赔款的最新进展,投资者究
e租宝案已经过去两年半的时间,许多受害者都在焦急的等待法院资金清退的消息,今天希财君就给大家带来e租宝2018年赔款的最新进展,投资者究竟还要多久才能拿到钱?
新华社、央视这两天都报道了“e租宝”案件的调查结果,包括丁宁、张敏在内的多位公司领导已被逮捕,警方公布该案非法集资500亿人民币,有90万人被骗……“e租宝”宣传的投资项目95%都是假的,高回报高收益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骗局!更可怕的是,投资人的钱都已经被挥霍了大半,买了“e租宝”的人想拿回全部投资的本金基本是没有可能了……
来看看e租宝“老板”丁宁、张敏在看守所里说了什么吧!
广受社会关注的e租宝案件近日取得重要进展,1月14日,北京检察机关对“e租宝”相关涉案人员共计21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其中“e租宝”平台的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的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作为主犯,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及其他有关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看守所采访丁宁、张敏视频)
一年半内 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平台所属的公司全名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这家公司运营的互联网平台进行改造,命名为“e租宝”,2014年7月正式上线。
随后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利用“e租宝”平台,以开展“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业务”为幌子,许诺9%至14.6%的年化收益率,招揽客户投资,通过媒体宣传、在网上、网下推介、销售所谓的理财产品。
截至2015年12月,“e租宝”平台实际充值并投资的用户数量约90万人,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实际吸收资金达到500多亿元。在这种不正常的庞大交易量下,“e租宝”呈现出很多异常情况,引起了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注意。
专案组民警王守俭:“在去年的年底或者今年的年初,发现“e租宝”的资金链有可能发生断裂,同时还发现大量的资金已经开始转移,另外高管人员在这个期间有潜逃迹象。”
21人被捕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防止资金链断裂后给投资人造成更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并避免更多投资人掉入陷阱,引发重大社会风险,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主要高管丁宁等人实施抓捕,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2016年1月14日,北京检察机关对涉案的钰诚集团、金易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1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其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另外4名高管:丁甸、张敏、雍磊、许辉均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丁宁:500亿集资的疯狂传奇
利用“e租宝”平台,不到一年半时间,非法集资500多亿元,钰诚集团,从一个私人作坊式的家庭企业,急剧扩张到所谓的八大运营中心、八大板块,数十家公司,员工近十万人的庞大规模。“e租宝”演绎了一个网络融资的疯狂传奇,而一手缔造这些的人,是安徽蚌埠的一名34岁的男子——丁宁。
在“e租宝”没有推出前,丁宁在安徽蚌埠市,只是一个家庭企业的继承人。2014年,丁宁收购了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这家公司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命名为“e租宝”,于2014年7月正式上线。
在推出“e租宝”平台后,丁宁开始许诺9%至14.6%的年化收益率,招揽客户投资。并把集团二号人物,“e租宝”的联合创始人张敏,打造成“美女总裁”,制造噱头。一年半的时间里,“e租宝”平台,吸引投资用户90多万人,吸收资金达到500多亿元。最高时,一天融资就超过5亿元。
犯罪嫌疑人丁宁:“‘e租宝’的经营模式是,以集团关联的融资租赁公司为基础,以集团融资租赁公司寻找项目,寻找融资租赁和其它(他)的债权项目。寻找到项目以后,把项目放到‘e租宝’的平台上,然后通过买卖债权的商业保理公司,把债权进行分割,出租给公众。”
95%的项目都是假的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资金去向:一大部分被挥霍
其实,最广大投资者关心的是,自己投进去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至少现在来看,这些钱中的相当一部分被“钰诚系”挥霍掉了。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记者:那你为什么要给张敏那么多钱?
丁宁:当时就是出于私人关系。
一大开支还来自高昂的员工薪金。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张敏:“丁宁要求他办公室的几十个秘书,必须穿LV、GUCCI、CHANNEL这些制服。最夸张的时候,把全国的LV店,爱马仕店都买空了。”
侦破:证据材料深埋地下 挖掘机用20个小时才挖出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集团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不管是O2O、A2P、P2P它都是信息平台。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平台拿的是一般企业执照,一般企业没有银行执照、没有保险证券公司执照,那只能做信息平台,所以不能吸存、不能放贷、不能形成资金池,也不能自融、不能造假标、不能去庞氏骗局。从‘e租宝’的整个运作过程当中,它已经都触犯了四个红线。”
追赃:有关部门正加紧取证追赃挽损
办案民警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专家提醒,在投资金融产品时,首先要树立的就是风险意识。李爱君:“要让老百姓知道金融本身它是以风险为核心的行业,金融产品和投资行为在投资过程当中是风险自担的,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来源:微营销咨询服务)
(拓展阅读一)
张敏:e租宝平台就是庞氏骗局
自e租宝被查以来,关于其诸多信息四处流传,但尚无一个官方版本。今天,新华社详细披露了本案诸多线索,有很多违法犯罪事实首次被披露,如:非法集资500亿,高管领取百万月薪、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销毁证据等。
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
全篇看下来,头皮发麻,大家不妨细看。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 白阳、陈寂)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个曾风靡全国的网络平台真相究竟如何?钰诚集团一众高管头顶种种“光环”之下隐藏着怎样的黑幕?“新华视点”记者日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办案民警、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企业进行了深入采访,还原了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钰诚系”)利用“e租宝”非法集资的犯罪轨迹。
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发现,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系”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警方初步查明,“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骗局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我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说,他们前后为此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
采访中,“钰诚系”多位高管都向记者证实了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平台只进行信息中介服务,不能自设资金池,不提供信用担保。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高收益低风险”的承诺陷阱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记者了解到,“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投资人张先生表示,“e租宝”的推销人员鼓动他说,“e租宝”产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资的公司失败了,钱还是照样有。
投资人徐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拿10万块钱比较的话,在银行放一年才赚2000多块钱;放在‘e租宝’那边的话,它承诺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赚14000多块钱。”
投资人席女士则称,自己是被“e租宝”可以灵活支取的特点吸引了:“一般的理财产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宝’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来。”
对此,李爱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实际上,由于金融行业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银监会更是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
但是,“e租宝”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 “陷阱”。为了加快扩张速度,钰诚集团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其地推人员除了推荐“e租宝”的产品外,甚至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
非法吸取的巨额资金被钰诚集团自用
据警方调查,“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钰诚系”的一大开支还来自高昂的员工薪金。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多位公司高管称,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印象,丁宁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不仅如此,2014年以来,“钰诚系”先后花费上亿元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还将张敏包装成“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公开出席各种活动。
公司的花销在水涨船高,资金回笼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雍磊说,“e租宝”只要一天没有新项目上线,丁宁就会立刻催问。
实际上,“钰诚系”的高管们对公司的实际状况都心知肚明。“‘e租宝’的窟窿只会越滚越大,然后在某个点集中爆发,账上没钱还给老客户,也不能还给新客户。”张敏说,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让公司的数据中心进行测算,结果显示,“e租宝”的赎回量将在2016年1月达到9亿,此后赎回量逐月递增。
这个预测,与公安机关此前的分析结果非常吻合。
丁宁坦言,钰诚集团旗下仅有钰诚租赁、钰诚五金和钰诚新材料三家公司能产生实际的经营利润,但三家企业的总收入不足8亿,利润尚不足一亿。因此,除了靠疯狂占用“e租宝”吸收来的资金,“钰诚系”的正常收入根本不足以覆盖其庞大的开支。
“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存,第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的手段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他认为,“e租宝”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资高档车辆和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挥霍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导致吸收来的资金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爱君则指出,金融是一种以高风险为特征的行业,因此老百姓在投资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而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最新进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取证追赃挽损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钰诚系”的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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