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个人及各公司法人主体均可以期货居间人形式参与到期货行业的居间人介绍业务,法人或个人期货居间人是指受期货经营机构或者客户的委托,
国内个人及各公司法人主体均可以期货居间人形式参与到期货行业的居间人介绍业务,法人或个人期货居间人是指受期货经营机构或者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衍期货上海松林路营业部,正如上海国际金融城市的精神高度一样,以“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态度与全国金融企业、各行业友好人士、法人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开展合作。我们秉承“合规、专业、诚信、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力求通过先进的技术系统、专业化的投资关怀和贴心的人文关怀,竭诚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我们愿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共同成长、提供诚信合作平台。
中衍期货上海松林路营业部是经上海证监局批准设立,属中衍期货有限公司在上海辖区的分支机构,中衍期货是1996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专门从事国内期货、股指期货、原油期货、期权、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金融合法持牌机构。
《上海地区期货经营机构居间明示自律管理规则》
2017年上海期货同业公会出台的首次明确了期货经营机构能够开展法人机构期货居间人业务,期货经营机构是指注册地在上海的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异地期货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出台首次从上海辖区期货自律行业层面明确了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法人机构居间人的地位。个人或法人与中衍期货上海松林路营业部签订期货机构居间合同后,中衍期货上海松林路营业部即将个人及法人期货居间名称上传至上海期货同业公会诚信平台及中衍期货官网,通过官方网站对期货居间人资格进行公示。个人或法人期货居间人获得中衍期货上海松林路营业部委托期货介绍业务后,通过资格公示便可在国内开展合法合规期货介绍业务。期货居间人获取期货介绍业务资格以后便可以开展期货介绍业务,主要可以开展期货介绍,原油期货介绍,股指期货介绍,期权介绍。
机构法人期货居间人即注册为信息咨询类公司、投资管理类公司、商贸类公司、企业管理咨询类公司、网络科技类公司、投资发展类公司、财务顾问服务类公司、网络科技类公司、信息技术类公司,软件科技类公司、企业发展类公司、信息咨询类公司、企业管理咨询类公司、电子商务类公司、量化科技类公司、软件开类等的公司法人。
《上海地区期货经营机构居间明示自律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地区期货经营机构居间人从事居间业务活动,维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海地区期货经营机构委托居间人从事期货居间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期货经营机构是指注册地在上海的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异地期货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分支机构。
本规则所称居间人指受期货经营机构或者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期货经营机构应建立“居间明示”制度,向公会秘书处报备。
第四条
期货经营机构应明确向新开立期货账户的客户告知居间人非本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的事实,并不得向居间人提供任何可能使客户对居间人与本期货经营机构关系产生误解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介绍信、名片等。
居间人不得擅自向所服务的客户发出容易使其对上述关系产生误解的信息。
第五条
对于委托居间人开发的已开立期货账户的存量客户,期货经营机构应在本规则实施起三个月内,以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明确告知客户期货经营机构与其居间人的身份关系。
第六条
期货经营机构在向客户明示居间人身份时应注意影像、音频或书面留痕资料备查,并应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
第七条
期货经营机构和居间人签订居间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以下居间行为准则:
(一)诚实守信
1、应如实向客户告知自己的身份;
2、应如实向客户介绍期货经营机构的情况;
3、应如实向客户介绍期货交易的特点和风险;
4、应如实向期货经营机构介绍客户的情况。
(二)保守秘密
居间人应保守期货经营机构的商业机密,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合规服务
居间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严格履行居间合同约定的义务,严禁从事以下行为:
1、欺诈客户;
2、越权代理;
3、在期货经营机构经营场所外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的场所;
4、以期货经营机构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5、贬低或者诋毁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居间人。
第八条
本规则由公会诚信自律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九条
本规则经公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相对于个人居间人而言,机构法人居间人掌握着更为广阔的信息资源,具有更强大的市场开发和客户服务能力,在高度分工的金融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尤其在有关法规对机构居间人进行确认和规范的情形下,成熟的机构居间人比个人居间人在抗风险能力和诚信度上更具优势,也更有利于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
同时,机构法人居间人制度将有利于期货市场自律体系及诚信体系的完善,催生期货评价公司的成立。期货评价公司由于其独立的中介地位,客观评价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品种的竞争力,可以为投资者了解期货市场、揭示期货风险、发现投资机会、参与期货交易提供帮助,通过客观、公正地评价扮演“善意第三者”的角色,一方面,引导投资者与资信好、运作规范、管理经验丰富的期货公司缔结合约,另一方面,向投资者提供资信差、运作不规范、管理混乱的期货公司名单,为投资者提供预警系统,降低投资者的期货风险。这有利于加强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监督和期货行业自律体系的完善,建立期货业的诚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