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民航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下称《清单》)由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对外公布。《清单》共28个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达1100
8月22日,《民航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下称《清单》)由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对外公布。《清单》共28个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达1100亿元。
为进一步拓宽民航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民间投资民航领域的积极性,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组织民航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遴选,从“补短板、促改革、调结构”和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角度重点选择了28个项目。《清单》涵盖了运输机场建设、通用机场建设、货运物流、飞机维修、航空救援等民航传统领域项目以及无人机物流配送、无人机飞行校验、航行新技术、机载数据通信等民航新兴领域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新技术研发应用、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不同类型项目。项目的实施,将优化民航领域投资结构,有利于激发民航传统领域市场活力、提升企业管理能力,有利于加快新兴领域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和市场开拓,推动民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民航行业高质量发展。
《清单》项目主要包括鄂州民用机场等11个已确定民间投资方项目和呼和浩特新机场等17个拟吸引民间投资项目。对于已确定民间投资方项目,有关方面将从“项目落地”、“能发展”的角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建设,尽快投产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于拟吸引民间投资项目,有关方面将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推介,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还将根据本批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推出第二批项目清单。
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要求,有关省(区、市)地方政府、民航行业管理部门、民航企事业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清单项目宣传推介、抓好组织实施和服务监管等工作,促进民间资本进得来、能发展,切实激发民间资本进入民航领域的积极性。